A單位對B單位的派案/記點/改派機制 (2023.06.07第三次修正)
一、背景:
政府於2016年推動「長照2.0」,並開辦長照ABC服務體系,新竹市ABC單位數成長迅速。A單位在面臨眾多B單位時,如何公平有效率派案,應該要有透明操作步驟,以維護個案權益,避免徇私廢公。
二、依據:
新竹市長照管理中心於2023年2月22日公告A單位派案原則。A 單位個管人員應秉持個案管理之核心,公平派案,以服務使用者最佳利益為優先,並給予個案充足的 B 單位服務資訊,派案應符合以下原則:
1. 個案服務選擇意願
2. B單位服務人力及服務量能充足 ,可協助個案達成照顧目標
3. B單位服務具即時性
4. B單位服務具可近性
三、操作機制
1. (1) 派案時,給予個案本單位整理的B單位比較表,尊重個案的選擇。
(2) B 單位自行開發之個案,由該B單位提供服務
2 .對於服務人力及服務量能充足、即時性、可近性之派案操作型定義,說明如下。
(1) 服務人力及服務量能充足,可協助個案達成照顧目標
A個管派案時,要考慮個案照顧目標及服務穩定性,選擇服務人力及量能充足之單位。
(2) 即時性優先
考慮個案需要服務介入時間,尋找最可以符合時效的B單位。例如個案希望出院後3天內,居服單位提供服務。優先輪序之甲單位可以在5天內,但輪序排在甲單位之後的另一家乙單位,可以3天內派員。雖然甲乙二家都可協助個案達成照顧目標,但考慮即時性優先,A個管應該派案給乙單位,而不是輪派序在前面的甲單位。
(3)可近性優先(accessible)
B單位特約的服務區域要涵蓋案家範圍。但是,可近性並非只考慮服務單位與個案之距離,也要考量時間性及服務項目,是否可讓案家更方便、更周全的使用長照。
3. A單位不得圖利特定服務提供單位,亦不能向服務提供單位收取任何形式費用(抽成費、派案費、管理費等)。若個案服沒有指定服務單位且希望服務盡早引入時,A個管可以就已知B單位之量能狀況,兼顧個案照顧目標、即時性、可近性三大原則,派案給人力充足且品質優良之B單位服務。若個案需求不急迫或A個管不知道B單位之量能狀況,為減少不必要之時間浪費,可在群組同步詢問B單位是否有人力提供服務,如果回應超過2家B單位符合三大原則,要依內部輪派序照會。考慮公平性,每月第一天之輪派序要接著前一個月底之序號,例如3月30日最後一個照會序是編號16號之清安居服,那麼4月1 日照會要從17號子馨居服開始詢問,不能又從編號1號開始。
4. 記點機制
為維護長照使用者之最佳利益,當服務之B單位有如下之行為樣態,造成服務個案權益受損時,要在照管平台發異動通報。異動通報前,A個管要以適當方式與B單位確認證據。經確認屬實者記點一次,達2點時將暫停輪派派案1次。倘服務提供單位經多次勸導未果,將回報長照科承辦人員,並列入未來A單位與服務提供單位合作延續參考。
(1)未在約定時間內提供服務,查證屬實
(2)服務紀錄在每月5日後上傳者,查證屬實
(3)無適當理由就刪減個案服務項目,查證屬實
(4)因單位督導不周,致申報核銷不實 ,查證屬實
(5)未依個案真正需求,浮濫增加項目或服務時段,查證屬實
(6)使用者反應執行服務者請假未告知且無替代服務者,查證屬實
(7)未於回覆照會後3個日曆天內通知第一次服務時間,查證屬實
5. 改派機制
(1)尋找量能時,若需改派,確實於照管系統中進行照會,讓B單位正式於照管系統上回覆照會,並備註無法提供
服務之原因。
(2)A單位使用「電話」、「LINE群組」詢問B單位量能,B單位未能於24小時內口頭或LINE回報有量能,個管師
可進行改派。
(3)A單位使用「照管系統」照會B單位,B單位未能於照會後24小時內回覆照會,個管師可進行改派。
(4)如須改派服務單位,個管應迅速異動通報原承接的服務單位,並停止於系統操作照會事宜。
(5)改派的目標為5個工作天內服務進入。
(6)若A個管於同一個案已照會到該區三分之二以上的服務單位,可與個案/案家溝通,鼓勵部分服務先行進入
即可,無須強調一步到位,但可讓服務漸進補足,以「快速新增異動通報」向衛生局照管專員完成報備,
檢視計畫有無異動需求,完成後依規定重新照會。
(7)B單位有異常事件:曾被案家投訴或抱怨、經常無故拒案或挑案等有致案家權益受損之虞、服務及溝通渠道品
質不易提升、服務單位無法繼續提供服務,如:人員離職等且單位已無人力可續提供服務,則可改派其他單
位。如:經電訪及家訪了解單位服務品質有異,無故拒絕及暫停服務,經與服務單位協調溝通後仍無改善,則
改派其他單位 。
(8)個案、案家主動提出更換服務單位需求,個案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原因,並連繫原服務單位告知原委,經雙方協
調溝通後仍需更換服務,予以協助個案媒合新服務單位,並異動通報新竹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及相關B單位重
新派案。
(9)派案於B單位後個案管理人員應追蹤B單位是否接收照會後於三天內回覆並如期於7天內提供服務,如回覆服務
時效性逾期或無法提供服務等則可輪派下家單位,如單位輪派完都無法提供服務,回歸第一間服務單位接受服
務。
(10)個案照顧計畫服務內容有調整及變更服務時,個管主動聯繫服務單位,服務單位因人力無法提供完整的服務
項目,經與個案、案家說明原因溝通協調後,同意部分服務項目由其他單位提供服務,或全服務項目則改派
其他服務單位提供服務。
(11)個管員若接獲服務暫停中之個案或案家通知重啟服務,若個案及案家同意使用原單位則派案予原單位。若個
案或案家欲更換服務單位,個管員將致電或異動通報予原單位。
四、資訊透明
此操作程序報備衛生局核可,並張貼於A單位網站。每月派案數據可參考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官網首頁:
https://www.hcchb.gov.tw/index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