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需要召開家庭照顧協議?

 

 

台灣於 2018年65歲的人口突破14%, 邁入 「高齡社會」, 推估將於8年內邁入「高齡社會」, 也就是說有總人口 1/4是 65歲的長輩。 根據現況, 全國有將近80萬失能、失智、身心障礙者。

 

根據中華民國照顧者關懷總會過去的調查, 家庭照顧平均年數在 9.9年, 平均每日照顧時數為 13小時, 超過7成為女性, 有6成以上有憂鬱傾向, 顯示照顧者的壓力與負荷是多麼的重, 他們壓力與負荷來自身體、心理、工作、社交、經濟以及家庭關係。

 

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在2018年與聯合報「願景工程」合作調查, 發現雖然每位長輩平照顧有8.9位,但是真正投入實際照顧工作的人僅有2.4人。 以台灣目前主要照顧情況, 45%為居家照顧, 30%為外籍看護, 居家服務及機構照顧僅佔12%。 在照顧過程中,「照顧方式想法不同」是最常見的家庭照顧衝突, 其次是「照顧費用分攤不均」、「醫療安排方式不同」, 當衝突發生時, 雖然有38.2% 受訪家庭會以「家人討論作決定」, 23.7% 由「主要照顧者自行處理」, 7.9% 由「長輩決定」或「兄長解決定」  但還是很多採「不處理」或「冷處理」的方式。

 

照顧悲劇頻傳, 原因追究在於:

• 缺乏家庭溝通

• 缺乏照顧問題認知與照顧資源相關資訊

• 孝道文化模糊了長期照顧的負荷與壓力

• 缺乏理性決策與規劃的討論

• 缺乏專業的指引與專業協助資源

 

鑒於以上的衝突及問題, 中華民國照顧者關懷總會思考 「事前協議」的重要性, 也就是說預防悲劇的發生是可以透過家庭協議得到避免的, 因此推出 「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」, 可點選連結「家庭照顧協議線上指引工具」進入網站。

首先, 民眾必須先完成「我家適合進行家庭照顧協議?」等4大評估之後才能使用指引工具,包括:

• 「我想主動和家人討論照顧相關的事情?」

• 「我了解被照顧的家人目前照顧的需求程度嗎?」

• 「家庭目前的照顧安排需要重新訂定與庭整嗎?」

• 「建議至少2位以上的家人可以參與會議?」

 

再根據指引, 可以幫助需要者思考:

• 主要照顧方式選擇, 其中包括 「家庭照顧者離職損失」

• 每個月生活開銷預估

• 照顧財源預估

• 除了照顧安排, 是否正面臨或擔心未來有下列的狀況?

• 擔心失智症者被騙錢、亂拿東西、拿了商品位付錢的糾紛與法律責任

• 預立醫療決定書

• 預立遺囑

• 家庭討論方式

• 製作家庭會議議程

 

「家庭照顧協議」需要做到: 需求盤點、資源盤點、資產盤點、家庭會議、紀錄文件、定期檢視 (建議半年定期召開家庭會議)。 切記, 在家庭會議時要掌握 「不插嘴」、「不翻舊帳」、「不強求公平原則」, 每次會議盡量控制在 90分鐘, 盡可能給予每位家人說話的機會。

 

總之, 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與家人討論, 都可能無法一次完成。 再接再厲, 經過一次次的討論, 其碼可以凝聚共識, 進而討論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照顧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