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要盡早規畫失智患者的法律相關事務?

 

 

 

對每個人來說, 規畫未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, 尤其是對失智症患者尤其重要。

 

家中有失智者時, 除了需求助於專業醫事機構,以及家屬本身應有適當的照護觀念之外,對於相關潛在的法律風險也應該有一定的認識, 避免因為一時的失慮, 造成往後的訴訟糾紛。

 

失智者的病史發展, 會讓失智者的認知能力越來越退化, 因此失智者的未來規畫應該越早越好, 這樣失智者才能參與一起規畫。

 

為何失智者的法律規畫要提早進行呢?

因為:

• 越早規畫可以讓在失智者能表達他們對未來護理與決策的意願

• 這樣可以消除家人的猜忌, 並可由失智者指定代理人代替失智者做決策

• 越早做規劃, 可以有充分時間處理長期照護會涉及的複雜法律問題以及財務問題。

 

因此應該包括那些規劃呢?

• 規劃醫療保健和長期護理計畫

依據失智者的意願,包括希望的照護方式或照護機構, 以及對「安寧照護」及「預立醫療遺囑」

的意願, 指定「醫療委任代理人」在失智者意識不清楚時, 代表執行醫療決定。

 

• 規劃財務及財產

 

• 財產包括:

存款、不動產、股票、債權等能用金錢計算價值的資產),才能避免財產遭他人或其他不肖子女覬覦或侵奪。

如果有保險單, 也建議保險信託, 讓專款專用, 達到真正照顧受益者的目的。

 

• 指定代理人替失智者做出決定

如果失智者為輕度、或中度患者, 未完全喪失判斷能力,則需要「輔助人」, 在「輔助人」同意下, 才能從事某些處理財產的行為,這些特定的財產處理行為, 包括消費借貸、作保、贈與、信託、不動產買賣、租賃、遺產分割、遺贈、拋棄繼承等。

失智者患者若為重度、及重度失智者,已經完全喪失判斷能力, 則需要「監護人」, 協助守護財產。